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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公共频道《帮女郎栏目》采访我所胡静律师 解读“小区电梯广告乱象”

        2017年3月1日,湖南锐和律师事务所胡静律师就“小区电梯广告乱象”这一社会热点问题接受了湖南公共频道帮女郎栏目的采访并提出了专业性意见 

       近日,不少市民向湖南公告频道帮女郎热线投诉,小区电梯内广告内容有不少令人不适、产生误解的商业广告,广告费也不知去向,谁能来管一管?

      “小区电梯属于业主共有的公共区间,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小区全体业主对公共区域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凡在电梯、宣传栏等公共区间以商业广告获利的行为,应当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除去日常维护费用外,剩余收益为业主共有,应当纳入专项维修基金,物业公司也应将电梯广告所得收益和支配情况向全体业主公示”因此,胡静律师建议小区业主协同业委会要求物业公司对电梯商业广告的收支情况予以公示。

      小区电梯广告有不少市民反映出现了比较低俗的内容,甚至让未成年人产生误解的广告内容。针对这一现象,胡静律师也给予了解答:“根据《广告法》相关规定,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小区内电梯广告在入驻前,应当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就广告内容、形式、范围、期限、收益等明确约定;小区业主委员会有权就此进行监督。”同时提醒广大业主:一旦发现了小区电梯有不良商业广告,可以要求物业公司予以撤换,还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投诉。

      自成立以来,我所与湖南公共频道等电视媒体、长沙晚报等传统媒体等平台展开了紧密的合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所方文斌律师担任了长沙政法频道《政法调解室》栏目特约嘉宾律师;段顺红律师、蒋维娜律师、张品律师、欧阳勇义律师与胡静律师都曾接受湖南公共频道《帮女郎帮你忙》栏目采访,为广大市民答疑解惑。胡静律师曾与锐和团队共同参与了市内某大型小区业委会的筹建工作,展示了锐和律师良好的职业形象和服务效果,取得了小区业主们的认同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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