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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眼中的董清华律师:大山的儿子 人民的律师

    前言:本文作者邱国成为湖南人信律师事务所行政主任,邱主任有感于董清华律师多年的执业经历,有感而发,写下了以下情深意切的文字。

坐落在海拔一千多米的攸县黄丰桥镇群山深处的广寒寨,这里居住着二十多户山里人家。出生在这里的董清华,少年时期,每日往返数十里就读于山下小学,从小就萌发了走出大山的梦想。他带着山里人的期待,挑灯夜读,锲而不舍,终于考取了省级重点中学。湖南省司法学校毕业后,又在湘潭大学深造后获得法学本科文凭。董清华首次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依法取得了律师资格证书,并于1995年开始从事慕名已久的律师工作。走出大山,一路前行,他以大山人纯朴、挺拔、坚韧、刚强的特有性格,勤奋耕耘在律师岗位上。二十余年的努力,这个从大山走出来的青年律师没有辜负大山孕育之恩和父辈的嘱托,以出色的业绩获得了党的认可,人民的满意,也已成为大山人骄傲之子。

执业以来,他连续六年荣获“攸县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曾被攸县司法局授予“优秀党员”、“优秀律师”;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被株洲市司法局党组授予“优秀共产党员”;2013年授予“湖南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先后当选株洲市第三届,湖南省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

不忘宗旨,始终忠诚于党的事业。董清华少年时就对党怀有十分深厚的感情。深知是党的阳光照到了偏远的大山人家;是党引领大山人走出僻山深沟。他有着强烈的政治抱负和向往,1996年7月,光荣的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从此有了前进的方向。他始终不忘入党誓言,时时、事事都把律师执业与党的宗旨紧紧联系在一起。在律师中,他以身作则,处处以党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身边的律师;在行业中,他以党的利益、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和行为带动同行们;在执业中,他以良好的服务态度和形象展示给当事人。尽管律师业务繁忙,常常外出,但他还是挤出时间坚持政治学习,深刻领会各个时期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不断充实自己的思想。积极参加律师行业党组织的各项政治思想教育活动,从而以更加坚定自己的正确政治方向,始终与党保持一致。董清华律师常说的一句警示言:离开了党的领导、忘记了党的宗旨、我还能有什么作为。

不忘职责,始终恪守于律师岗位。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仅是律师职责所在,也是律师使命所在。执业二十余年,董清华律师在法律人的岗位上严谨务实、尽职尽责,无论是担任民事代理还是刑事辩护,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无论是普通案件还是重大疑案,都体现他严谨的办案风格和事实求是的工作精神。对待每件案件都要深思熟虑,一丝不苟,反复推敲。二十年来他先后承办的一千多件民商代理案、刑事辩护,以其娴熟的法律知识和法理功底以及能言善辩的办案能力和技巧,赢得了检察官和法官的高度评价,也得到了当事人的肯定和满意。他承办的案件都能经受历史的检验。二十余年的执业活动,他严于操守,不卑不亢,以律师的基本准则和规范约束自己的执业行为。因而,他所办的案件,没有一起反弹,也没有发生一起因违规而受到当事人投诉,更没有受到司法行政的任何处罚。由于高素质、高质量、高效益的办案,为律师行业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在执业期间,董清华律师先后担任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等50余家法律顾问,如上海红星美凯株洲分公司、湖南明珠选矿药剂有限公司等,通过法律顾问服务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五千余万元。成功办理了一些即具有社会影响又能成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典型的如株洲汇宇房地产与中国建设银行执行异议疑案,通过董律师法律专业性服务,为企业直接挽回经济损失达300多万元。经他办理的攸县林业局劳动服务公司与攸县林业局林丰宾馆产权纠纷案,成功地避免了1000多万的国有资产的流失。近几年承办的重大刑事案件,以其卓有成效的事实和法理辩护,改变定性或者从轻处罚的多达20余件。如刘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案件改变定性为聚众斗殴罪,被判有限徒刑三年六个月;谭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仅判处为十年;颜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只判处拘役三个月等等,通过成功辩护,有力的保障了罪犯的人权,促进了司法公正。

不忘使命,始终担当社会义务和责任。服务社会,服务弱势群体是律师义不容辞的责任。董清华律师来自山区农户家庭,深懂律师做人的基本原则。饮水思源,回报社会,以实际行动展现律师的社会责任和奉献精神是律师的良心所在。多少年来,他出于一种真诚朴素的情感,热心参加社区、行业组织的各项社会公益活动。为了帮政府排忧解难,他参与省、市、县涉法涉诉各类上访案件的接待和调处10余件,从而促使上访人员息诉息访,有力的维护地方稳定。值得一提的是曾协助攸县司法局交办的攸县县委书记批示的攸县、茶陵两县47户农户上访案,该案由省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以维稳的典型案例用司法简报的形式逐级上报至司法部,受到攸县县委、政府及上访户的一致好评,上访户给司法局送去了“政府体察民情,大调解安民心”的巨额匾额以示谢意。

为了让困难群众切身感受到法治的温暖与和谐,董律师非常乐意接受和重视法援案件。他办理的案件,总是亲力尽为。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张某重大交通事故肇事案件被判处缓刑;醴陵人刘向平民间借贷上诉改判法律援助案、一己无私援助攸县人谭新乐输血引起丙肝案等十余起法援案,都成功办结,受援人都很满意。这几年他通过电视台、报纸报刊、网络、普法讲师团、律师服务进社会等各种方式积极主动的进行义务法律咨询服务多达300人次,利用日余时间和活动空间参与法制宣传和社会公益活动,有请必到,他从来不计个人得失。

灾难无情,律师有爱。董律师特别关注社会慈善活动,十分热心参加社会赈灾捐款活动。四川汶川地震灾区募捐、农村特困户扶持,残疾人救助,失学儿童助学,他都倾情慷慨解囊。近几年来,他先后无私捐款捐物达一万多元。

是开始,而不是结束,这个来自大山的儿子,董清华律师在人生道路上已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作为律师行业的一员,他深切感受到律师在法治社会中的责任,更加坚守一个法律人的信仰。怀揣中国律师梦,不懈努力,继续前行,一定会成为一个为法治事业而执着,无愧于社会的人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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